搜索
搜索

新闻资讯 NEWS

新闻资讯

NEWS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这些你知道吗?

  • 分类:新闻资讯
  • 作者:周艳
  • 来源: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1-05-30 15:52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保密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这些你知道吗?

【概要描述】保密宣传

  • 分类:新闻资讯
  • 作者:周艳
  • 来源: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1-05-30 15:52
  • 访问量:0
详情

 

 

     为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本法规定: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因此,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应严格准守法律,不要踩踏国家秘密的违法红线。

一、什么是国家秘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二条规定: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二、国家秘密包括哪些方面?

      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级国家秘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级国家秘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级国家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九条 下列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应当确定为国家秘密:

    (一)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三)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秘密事项;

    (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五)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六)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七)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其他秘密事项。

      政党的秘密事项中符合前款规定的,属于国家秘密。

三、违反国家保密法的行为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二十四条:机关、单位应当加强对涉密信息系统的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

    (二)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涉密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

    (三)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

    (四)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

    (五)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

      第二十五条 机关、单位应当加强对国家秘密载体的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

    (二)买卖、转送或者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

    (三)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

    (四)邮寄、托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

    (五)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携带、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出境。

      以上这些行为,国家不仅会依法惩治,还要防范和制止!

四、违反国家保密法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1.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的;

    (二)买卖、转送或者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的;

    (三)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的;

    (四)邮寄、托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或者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携带、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出境的;

    (五)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的;

    (六)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的;

    (七)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的;

    (八)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的;

    (九)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涉密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的;

    (十)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

    (十一)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的;

    (十二)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的。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且不适用处分的人员,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督促其所在机关、单位予以处理。

     2.行政责任

      第四十九条 机关、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发生重大泄密案件的,由有关机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不适用处分的人员,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督促其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机关、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对应当定密的事项不定密,或者对不应当定密的事项定密,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有关机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第五十条 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运营商、服务商违反本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予以处罚。

      第五十一条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履行保密管理职责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身为国家的一个公民,我们有责任也有义务去守护国家的重要秘密,不去传播国家重要信息,不去故意泄露国家秘密,以免危及国家安全。而且当我们发现有人泄露国家重要信息时要进行举报或者阻止,保护国家秘密不被泄露。

 

 

 

关键词:

扫二维码用手机看

这是描述信息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这些你知道吗?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福祥路65号

TEL:0731-85166229

E-Mail:office@hnadi.com.cn

湖南省建筑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湘ICP备19020154号-1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长沙  本网站已支持ipv4 ipv6双向访问

请输入您想查询的内容

搜索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