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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国资委对我公司实行混合制改制,要求我公司进行资产评估的事项。在选聘中介机构时,依据《关于印发省国资委中介机构选聘及委托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确保我公司本次招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公司委托相关专家组成专家评标小组,在湖南省国资委门户网站和公司外网上进行本项目邀请招标的信息发布。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方式选聘中标候选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湖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资产评估
1.2 资金来源:公司自筹
1.3 工期要求:按省国资委对我公司混改的要求及资产评估项目的特点协商确定。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资产评估必须有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少于10名,系投标人本单位职工;
2.3 必须在省国资委中介库之中,最近三年内承接过国有企业以及上市公司项目资产评估业务,并提供承接业务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2.4 投标人制订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书;
2.4.1资产评估合理可行, 进度安排合理,工作计划详细具体
2.4.2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熟悉勘察设计单位情况;具有大、中型设计咨询类企业的资产评估经验
2.4.3团队实力雄厚,配备合理,指挥层和实施层有关键人员(项目经理证明),团队成员经验丰富且组织实施能力和沟通能力较强
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
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次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3.价格部分说明
按湘价服【2011】203号,湖南省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资系统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管理工作的通知执行,本项目不得超过22.00万元。
4、投标文件的组成
4.1凡有意参加者,应当提交第2条的2.1----2.3点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2投标单位提交投标价格并封存;
4.3项目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书,应当提交第2.4条的2.4.1----2.4.3提交;
4.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评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9月26日14时30分,
5.2开标、评标时间及地点:
2017年9月26日15时召开《资产评估》项目开标评标会议,当场拆封投标人递交的所有资料,并进行综合性评分
地点为长沙市岳麓区洋湖苑福祥路65号办公楼635房
6、公示
专家小组根据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商务及技术部分进行综合评分,由高分排名,得分最高者为中标第一候选人,在省国资委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各个中介综合得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洋湖苑福祥路65号
联系人:王斗意
电话/传真:0731-89662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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