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原有常规处理规模4×10^4m³/d,在本次新增常规处理规模6×10^4m³/d及对现有设施配套改造后,水厂总规模达到10×10^4m³/d。同时考虑远期10×10^4m³/d常规水处理对应的深度处理系统、泥处理系统的接驳及配套预留。